第八十四章 怒不可遏
少年悄悄摸到了休息区旁,他身后跟着一串赤裸着身体黝黑的孩童,混乱的部落中,无论是人还是狐都未注意到他们的举动。
对少年来说,这是个好的开始。
四臂赤狐高大的身躯矗立在熄灭的篝火旁,它细细品尝美食。
肥硕的野狐享用大餐,低着头,满口鲜血。
狐骚味儿与血腥味混为一体,有人被开膛破肚,腹中流出的粪便尿液亦恶臭冲天。
这活脱脱是一片修罗场,处处散发着诡异的令人恐惧的死亡气息。
猫着腰,矮着身子,队伍拉成一条长龙,少年第一个抵达放置武器的休息区,细长的手指缓缓伸出,狠狠地握住了一根带有锋锐矛头的长矛。
少年不止一次接近抚摸过部落中的狩猎利器,这次给他的感觉尤为特殊。
曾经把玩石矛,长矛并不属于他,对一个孩童而言,长矛更像是一件大人才能使用的玩具,而不是杀敌利器。
少年擦拭过长矛,却不曾让这锋锐的兵刃沾染过鲜血,他曾经幻想过有朝一日自己持石矛作战是怎样的情景,却不曾预料到,这第一战,便已是生死战。
结实的木棍被剥去了皮,光滑的表面刻着道道纹理——原始人已经发现这样可以防滑。
实木,麻绳,加上摩擦打制的细长石块,分量不轻,少年很喜欢。
抬了抬胳膊,尝试着轻轻挥舞,少年不由自主地拔直了身体,他仿佛感受到自己的肌肉和血液在兴奋的咆哮,杀戮的欲望正在高涨。
紧攥手中石矛,孩童们被迫拿起了武器——为了活着。肥硕的野狐依旧沉浸在鲜嫩的孩童血肉中,未注意到有一群勇敢的人已经举起了屠刀,它们早已习惯人类的逆来顺受,从来不曾想过有朝一日自己也会被贯穿身体,夺去生命。
一双双枯瘦的黝黑臂膀传递着部落的命脉,并非残暴的虚无的所谓神明庇佑,而是武器,武力才是拜狐部落安家立业扎稳脚跟的基本。
握住了长矛,那些男女孩童本已黯淡的眼睛不由泛起了几分神采,对他们而言,胜利分外渺茫。
别说高大的四臂赤狐,光是那些习惯食人的野狐就够这帮稚童头痛的了,他们大多没有实战经验,帮助部落妇女扒皮生火的活没少干,外出打猎,这种成年人参与的活动,没有几个孩童经历过。
一双双闪烁着些许希望光芒的眼睛望向领头的少年,沉甸甸的目光压在这个率先站出带领所有人进行反抗的少年背上,使他心情沉重。
后方已无退路,唯有殊死一搏。
剑眉斜指苍天,少年举起了长矛,纤细的肌肉奋尽全力舞动兵刃,像古希腊诸神扬起了手中的闪电。
一头紧挨着休息区的肥硕赤狐被少年盯上,这一矛狠狠地插在了它的背上,将猝不及防的它直接钉在了地上。
血花飞溅,那肥的流油的赤狐整个被刺穿,却未死去,它张开的长口不断向外冒着刚吞进腹中的碎小肉块,还有泡沫状的鲜血,内脏碎块,混合成一滩散发恶臭。
小声呻吟,虽然这只倒霉的赤狐难以发出大声哀嚎,却不影响它的同类知晓事态有变。
少年的第一矛打响了拜狐部落屠杀守护神的第一枪,其他孩童一拥而上,有的给被钉穿的赤狐补上一矛,有的选定其它目标,仿照少年的动作,举矛刺下。
不分男女,皆是孩童,有的生的高大些,孔武有力,在偷袭的状况下发挥出了全部的力量,一下子就把野狐插了个透心凉,有的生而瘦弱,又是头一次接触石矛,受狐狸影响心情分外紧张,这一矛也就扎空了,等待着他们的是野狐疯狂的反击。
一声声既惊讶又愤怒的狐鸣响起,这群养尊处优许久的“大爷”做梦都没想到视它们为神明的部落男女竟敢对它们举起屠刀,惊讶过后,凶残的野狐们吹响了反攻的号角,那四臂赤狐却未参与,只是站在远处观战,继续品味火烤人肉的香味儿。
提醒声,哀嚎声,求助声……狐鸣此起彼伏,盛宴告终,战斗开始。
……
上山,下山,道路崎岖坎坷,孟焦不断被狐骚熏陶,甚至感觉有点头晕。
为了减少狐骚味儿对自己的影响,孟焦关闭了大部分嗅觉,这可以使它的注意力更集中。
一直强行忍受各种野狐身上的臭味儿,孟焦担心会影响它的思维流畅度。
毕竟它的嗅觉灵敏度远非常人可比,狐骚味儿本就不小,传到孟焦的鼻孔里更是清晰浓重,臭气熏天。
随着距离拜狐部落越来越近,孟焦发现了很多令它感到震撼的东西——人骨。
临近山脚的区域,棵棵被人砍伐掉的大树横竖交错,堆砌成一个巨大的结构混乱的仿佛草垛一样的古怪建筑,起初孟焦还以为是原始人建造的用于祭祀或者有其它用途的祭坛神庙一类的场所,待强忍着狐骚屎尿臭味还有腐烂的肉味走近,孟焦才发现,这竟然是一个原始人搭建给野狐的“大别墅”。
这狐狸窝有房盖,有隔间,不比河狸铸造的堤坝之家差,在自然界中堪称绝对的豪宅,然而这“豪宅”没有丝毫美的成分,孟焦能从中看到的只有野蛮和血腥,还有一种不断冲击着它心灵的强烈的令它作呕的不适感。
很多属于人类的骨骼结构,还有被撕扯的露出内脏肌肉组织的尸体东一处西一处胡乱丢在潮湿的地面上,其中有不少都是孩童,他们早已死去。
如果生而为虎,孟焦看到这地狱般的景象,它应该是毫无感觉的,自然界中杀戮无数,被狼群屠群的黄羊为数不少,驯鹿迁徙时,种种野兽强行阻击,杀的驯鹿尸横遍野,食腐动物围绕着因炎热气候而膨胀鼓起的鹿尸大块朵颐,场面要比孟焦眼前这一幕血腥的多。
然而孟焦毕竟是曾经的“人”,经过许久的适应以及心理暗示,孟焦对于人这个种族已经没有了多少归属感,它很清楚,对人来说一头虎始终是异族,而人类自古以来都不是一个团结的物种。
所谓非我族种,其心必异,在各色人种之间都充满歧视,充满各种各样的勾心斗角,阴谋诡计,更别说一头身为外族的老虎了。
尽管如此,孟焦对“人”还是抱有一些莫名的情愫,二十多年的教育早已给它留下了根深蒂固的人类烙印,对“同类”的同情,人道精神一直深深刻在孟焦心中。
哪怕抛去这些,从另外一个角度来看,一个和自己一样,高智慧的物种被一群堪称蛮荒的狐狸屠杀,屈服在这种食物链底层的狗都不如的野兽身下,未尝不是一种悲哀。
如果“人”这种被孟焦所看重的,甚至被孟焦认为能和它平起平坐的生物都被狐狸管辖制裁,那孟焦又算什么呢?这难道不是耻辱?
如果原始人非要有一个图腾,有一个崇拜对象,虎应该是更好的选择!粗略扫了一眼狐狸窝,孟焦未兴起进入其中一探究竟的想法,那里太脏,会污了它的脚掌。
竖起耳朵,超凡听力发挥到极致,孟焦在捕捉森林中的微小动静。
所谓事出反常必有妖,经历过扭曲森林的噩梦,孟焦已经不敢再那么鲁莽,不管原始人是因为什么对狐狸产生了崇拜心理,为野狐修建巢穴,孟焦都要了解清楚再插手。
二次躯体强化后,有了辨别辐射的能力,孟焦觉得自己完全可以提前发现危险,并在其到来之前逃之夭夭。
山下拜狐部落占地较小,孩童与野狐厮杀的声音经过千百棵树木的过滤,传达到孟焦耳中时已分外微弱,若不是野狐尖锐的嚎叫还有可视化声纹的特殊波纹,孟焦没准就真的错过这条线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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