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四章 废弃都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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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傻子!”

看到赵天晨想都不想就冲入到了那废弃都市之中,宫疑忍不住骂道。

可骂归骂,宫疑现在除了相信赵天晨以外,她也没有别的办法。

在怒骂了一句之后,宫疑也只能跟着赵天晨冲入到废弃都市中。

不过当两人在废弃都市之中疾驰的时候,他们发现这废弃的城市和他们想象之中的好像不太一样。

原本两人都觉得这废弃都市里头肯定早就变成了变异生物的天堂。

无数的变异生物,在末世到来之前是任人宰割的小家伙。

可到了这末世之后,它们就有了自己的舞台。

反倒是之前骑在这些小动物头上作威作福的人类变成了它们的食物。

在这个本末倒置的末世之中,赵天晨和宫疑都非常的小心。

他们明白,自己要是想活下去的话,就必须避开那些在黑暗之中,虎视眈眈的变异生物才行。

可这事是非常不容易的,一来人类的气味和变异生物们不一样。

即便是在末世,人类也不可能如变异生物那样,到处乱爬乱跑。

而变异生物就不一样了,这些家伙生存的地方可以用脏乱差来形容。

变异生物如同蛆虫一样在这些地方爬来爬去,跑来跑去,它们身上的味道就会变得很臭,可人类却只有汗臭味而已。

若是遇到了宫疑这样每天都会洗澡的末世讲究人,她身上的味道还会吸引来不少的末世生物。

二来,人类在末世之中行动的时候,也是会借助工具的。而人类发明的工具如汽车、摩托等等,它们只要被启动了就会发出轰鸣声。

对于末世生物们来说,人类机械发出的轰鸣声,就是开饭的信号,足以让无数的末世变异生物们高兴的发狂。

这一点,遇到过变异老鼠的赵天晨深有体会。

所以他觉得在驱车闯入这些废弃都市的时候,就应该有成群的变异生物围过来才对。

可现在,两人却发现自己驱车经过的这地方却安静的出奇。

而这种诡异的安静自然会让两人感觉到不安,他们知道,越是安静的地方其实就越容易有鬼。

这就如同在海面上露出一角的冰山,你看到的冰山矮矮的不过二三十米的高度,可是隐藏在水下的冰山可能有上百米甚至是数百米的高度,这就很吓人了。

这种极度的安静,甚至让两人萌生了想要离开这里的想法。

可一想到自己来都来了...

两人此举可谓是在死亡的边缘疯狂试探。

他们虽然知道自己在做的事情是非常危险的,可在探索未知时,那种刺激的感觉又会让两人欲罢不能。

不过,赵天晨和宫疑不知道的是当他们驱车在城市里疾驰的时候。

虽然没有打搅躲藏在阴暗角落里的变异生物,却打搅了生活在这里的一个退伍军人。

“他奶奶的!现在的幸存者都这么喜欢作死嘛?”

在废墟之中,一个将自己藏在行军毯子里的男人探出了头。

他不耐烦的骂了几句,就伸手从被窝里头拿出一把猎枪爬出了自己的安乐窝。

不过,说是安乐窝也不对。

在末世除了中心广场以外,这个世界上已经没有什么安乐窝了。

活在废弃都市里的退伍军人庞炜白天躲在下水道里头,等到了晚上的时候,他才会出来活动。

可今天他刚刚睡下,赵天晨和宫疑就开着越野摩托在城市里头炸街。

越野摩托发出的轰鸣声几公里之外都能听得到,庞炜的好梦被吵醒了,他自然要给两人一点教训瞧瞧。

端着猎枪赵军如一只敏捷的豹子似的三两步就爬上了一座水塔。

“啪!”

找好了射击位置之后,庞炜抬手一枪就打在了一个水桶上。

“轰!”

一声闷响传来,那个横在路上的水桶应声而碎裂。

这一幕来得突然,可宫疑和赵天晨也不是愣头青。

“快找掩护!”

赵天晨的反应很快,他看到有人冲着他和宫疑开枪,他没有多想就冲着身边的宫疑吼道。

宫疑听了这话之后,就掉转车头和赵天晨窜到了一栋房子里头。

在废弃都市里头,虽然危险随处不在。

可在这里行动有一个好处,那就是这里的掩体多得是。

你一个转身就可以躲进一栋房子里头,只要你藏得够好就能够躲过一劫。

可不光是赵天晨也好,还是宫疑也罢,他们两个可不是那种会老老实实呆着的人。

两人躲进了一栋房子之后,就开始商量对策了。

“依我看,刚刚那一枪并不是袭击,而是警告,你看那个水桶只有半米高就这么被摆在上面,这东西很可能就是用来对闯入者发出警告的!”

宫凝点了点头,显然认可了赵天晨的分析。

不过他们现在连龙人的面都没有见着,要是被一颗子弹给挡住了去路,那岂不是很耻辱?

既然来了,就得有个结果才行。

赵天晨又道:“不过我们也没什么退路,你想想看,我们要是现在跑了,那我们还能去哪里?难道去公路上面碰碰运气嘛?”

的确,不过赵天晨和宫凝现在面对的是未知的危险,那个警示者躲在暗处,只是击中了水桶,赵天晨无法判断子弹是从什么方位打过来的。

宫凝甩出鞭子,冷冷道:“那就让我去把他揪出来。”

“别急别急。”赵天晨连忙拦住了她,这妹子还是那么飒啊。

“你忘了我有特殊技能吗?你先待在这里不要乱跑,我会将这个家伙给揪出来的!”

赵天晨说着就将一把上了膛的手枪递给了宫疑。

“哼!这两个胆小鬼!”

见自己只用了一枪就将两个入侵者给吓跑了,庞炜非常得意。

他曾经就是队里的神枪手,后来回到老家开了一家烧烤店,他的烧烤手艺也算是一绝。

本来,庞炜以为自己会过上小富即安的日子。

等烧烤店的生意越来越好,自己可以脱手了之后,他再找一个媳妇过舒服日子。

但末日的到来击碎了庞炜想要做一个普通人的梦想,命运的手推他向前。

但这个手推的有点偏差,直接把他推进了下水道。

现在,他每天都躲在下水道里头,靠着捕猎变异生物为食。

他的身体在这样的生活中其实也产生了变化,只是庞炜自己不知道而已。

不过,庞炜看了一眼自己手中的猎枪,满眼爱意。

这把猎枪已经有些年头了,这玩意的膛线都快要抹平了,从里头打出去的子弹会以弧线飞行。

而庞炜却可以一枪打中距离自己三百米的目标,由此可见,他的枪法已经入了化境了。

这一点,在那个水桶被打烂的一刹那,其实赵天晨就知道了。

他那时候表面上是逃命,其实是借着逃命的机会观测四周。

当赵天晨发现身边有一座高塔的时候,他的目光就锁定在了那座高塔之上。

在赵天晨看来,那座百米高的水塔就是这座都市的制高点。

对于枪手来说,躲在那里就可以俯瞰整座城市,并将敌人的一举一动都尽收眼底。

意识到了这一点之后,赵天晨就悄悄地摸上了高塔。

而当他发现在高塔上一些很难引起别人注意的地方,竟然藏有子弹和熏肉的时候。

赵天晨就更肯定了自己的想法,他知道,这地方肯定就是那枪手的据点。

这家伙长期以此为据点过日子,而这废墟城市危机四伏。

刚刚赵天晨和宫疑开着越野摩托一路疾驰的时候,他们就发现其实这座城市里头藏着不少变异生物。

只是,这些家伙都不想将自己暴露在阳光之下,所以,它们才没有对两人发动袭击。

而这个枪手竟然可以在这危机四伏的地方活下来,那就说明他很有本事了。

当然了,这还不是最让赵天晨觉得有意思的地方。

他觉得这个枪手枪法如此的好,他刚刚是有机会杀了自己和宫疑的。

毕竟,他们两个带着很多东西,杀了他们就等于得到了这些物资。

再说了两个大活人加在一起怎么说也有两百多斤肉,在这个食物难以获取的末世之中,两百多斤肉也是好几个月的口粮了!

可即便是这样,枪手也没有开枪,赵天晨觉得,这家伙不单是有实力,他还很有原则。

也许赵天晨被匪徒们迷了心智,认为吃人是一种常态了。不过枪手没有对他们下手,就说明他并没有什么敌意;于是赵天晨打算去会会他。

他刚到第二层就被枪手发现了。

“送死来了?”

我靠...赵天晨大意了,他还以为潜伏技能是自动技能...忘了施展了。

庞炜见赵天晨竟然敢直接摸上来,瞪着眼,扛着枪从塔顶走了下来。

赵天晨原本以为枪手应该是一个瘦瘦高高的男人,毕竟在这末世之中,又是狂乱期内,食物可不好得。

谁知道,当庞炜露面的时候,赵天晨被对方给吓了一跳。

他发现这家伙的身材如同一头熊一样,他的身上布满了有棱有角的肌肉;比刀疤男张军还要魁梧,健壮。

而且,这家伙走向自己的时候,他的一举一动都很有范。

他的眼睛始终盯着自己,而右手的食指也从没有从猎枪的扳机上面放下了。

这一连串的动作让赵天晨想到了一种职业——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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