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长乐坊,得机缘!
小仙州有三大修真坊市,格外著名,分别为长乐,吉祥,以及欢喜,也就是最繁华的商业中心。
在这里,修真者可以买到灵丹妙药,买到天材地宝,买到灵器法宝,甚至还可以悬赏仇家的人头,参与地下博彩……
只要你口袋里有足够多的灵砂,你在这里就是大爷!
三大坊市占地极广,人流量很大,经过了万年后,已经各自形成了一座城池,都有数万修士在城里买卖交易讨生活。
其中欢喜坊最小,而且因为靠近八大豪门之一的兰若寺,久而久之,变成了一座远近闻名的鬼市。
在这里卖的东西,都是违禁品,什么禁术妖法,什么黑暗傀儡、法器,都是名门正派唾弃厌恶的邪物。
因此进出欢喜坊的修士,都会戴上一块面具,以防被人认出来。
兰若寺是一家鬼修门派,也就是说门派内的弟子,都是鬼,尤其是女鬼们,由于喜欢四处狩猎男人,吞噬精气,所以名声很臭。
陆安之一个凡人,打死都不敢去欢喜坊,也不想和兰若寺沾上一丁点关系,哪怕女鬼再美艳,他都敬谢不敏!
其他两家坊市,就比较安全了,而且也有人类在其中活动,毕竟很多脏活累活,地位尊贵的修士们是不干的。
陆安之从仙王百科上挑中的另一道机缘,在长乐坊,它距离飘渺宗也比较近一些。
因为坊市上空禁飞,陆安之早早便降落了,他看到高大的城门口,两侧各有一尊十八米高的石狮子。
它们是傀儡战兽,一双巨大的眼睛,俯瞰着进出城门的修士,如果有人敢在这里闹事,它们会立刻发起攻击,撕碎对方。
在坊市,不准干架斗殴,自然更不允许杀戮,哪怕是凡人也不行,坊市背后的拥有者就是要营造一个祥和快乐的逛街购物氛围。
毕竟整天见血,治安混乱,还怎么赚钱?
陆安之进入坊市后,眼睛就不够用了,各种琳琅满目的商品,让他大开眼界。
灵兽珍禽,灵果香蔬……
离着老远,便能闻到那股沁人心脾的味道。
陆安之吞了一口口水。
馋!
一些擦肩路过的女修士们,看到陆大郎后,眼睛一亮,这个少年好清秀哦,不过等发现他体内没有灵气波动、真元韵律,是一个凡人后,就失去了兴趣。
女修们即便好吃懒做,想靠双修功法、阴阳大道走捷径,也得挑男修,哪怕是丑陋如猪头的修士,也比这个清秀的少年有用一万倍。
可惜了!
不少女修摇头。
倒是女鬼修们,看的双眼放光,口水横流,毕竟凡人也是有精气的,虽然少,但尝个鲜还是足够的。
更何况他还那么清秀可人。
当即,就有几个女鬼修凑了上来。
“少年,陪姐姐逛街呀?”
“奴家累了,公子可否扶我一把?”
“少年,阿姨给你买仙剑,可好?”
看着四周那些红艳艳的嘴唇,要吃人的视线,陆安之低着脑袋,加快脚步走掉了。
好可怕!
女鬼们真是生冷不忌呀!
“先找个药坊,把灵果卖了,赚一笔灵砂,才有底气去买那个‘机缘’,然后再买一些符箓丹药回家。”
陆安之安排计划。
他逛了一会儿,发现这座坊市中,竟然还有公共茅厕,他立刻钻了进去,然后取出一枚葡萄,丢进了嘴巴中。
随着咀嚼,一股汁液在口腔中弥漫开来,馥郁的香气,让陆安之陶醉不已,尤其是咽下后,一股热流开始在身体中流淌,它们所到之处,疼痛消失了。
只是片刻!
陆安之被马文灵压真威震伤的神魂,恢复如初。
“不愧是灵果!”
陆安之大赞,用力挥了两下拳头,他现在的状态,比以前健康的时候还好,这样入门考核的胜算,又大了一些。
……
为了不被坑,陆安之找了一家店面最大的药坊,这应该是老字号,信得过。
门梁上方高悬的匾额上,写着‘永寿堂’三个浓墨大字,一股药味从里面飘散了出来。
阿嚏!
陆安之揉了揉鼻子,走了进去。
一个伙计主动迎了上来,从他的态度来看,应该是凡人,因为修士对方凡人如蝼蚁,毫无尊重。
陆安之也不废话,道明来意,取出香妃紫葡萄,递给伙计,让他拿去给炼丹师鉴定标价。
“稍等!”
伙计离开,一刻钟后,一位穿着长袍的主事出来,径直走到了陆安之面前,刚才那个伙计低着头弯着腰跟着他身后。
“这枚灵果你是从何处所得?”
主事开门见山。
“……”
陆安之被主事盯的很不舒服,就像被两根大戟,直接扎进了眼睛中,脑袋都有些疼了。
这是一位修士。
“这种灵果,对修士来说算是个开胃的小补品,一颗十个灵砂左右,不过我给你一百灵砂,你把这株葡萄藤的位置,告诉我!”
主事颐指气使。
对于他来说,一颗葡萄还不值得他亲自出来见一个凡人,但是那株香妃紫超值,要是拿到了,看结果率,每年至少可以收益一万灵砂以上!
“我不卖!”
陆安之摇头,他不会泄露阿紫的位置,不然这些修士一定会把她吃干抹净,压榨出最后一滴利益。
像阿紫这种妖藤,是可以做法器的。
“凡人,这种灵植,你守不住的,说不定还会搭上一条命,不如趁早换一百灵砂,买丹药功法也好,还是直接兑换成银两,做一个富家翁,都是不错的选择。”
主事耐心有限,语气生硬。
“我不卖!”
陆安之皱眉:“你如果不收,我换别家!”
“哈哈,换别家?”
主事乐了:“你在威胁我?”
明明是我被你威胁好吗?
陆安之气的想骂娘,居然敢和我陆仙王耍强买强卖的手段,你知不知道我是仙王重生?
等我重登仙王之位,定灭你全家!
当然,陆安之也就是心里想想,这会儿头都大了,修士要强买强卖,他还真没地方说理去。
哎!
连修真界都是店大欺客的,祝你家早日倒闭!
“凡人,修士有很多可以搜索记忆的法术,你想不想尝试一下?”
主事呵呵。
修真界奉行的是弱肉强食的丛林法则,谁拳头大,谁有理,主事能给陆安之一百灵砂,其实已经算很厚道了。
再想想,只是走了一趟荒山古庙,花了费大半天时间,就赚了一百灵砂,绝对是超高的回报率了。
如果陆安之的目标,只是赚钱,那可以接受,但知道了自己曾经成就仙王之尊,威名无边,陆大郎的心气,便也高了起来。
这一世,怎么着也得比重生前混得更好吧?
“小兄弟,见好就收吧,普通的练气境散修,一个月也就挣百十来个灵砂,穷的连屌丝三件套都穿不起!”
伙计帮腔。
所谓屌丝三件套,便是索灵法衣、清醒束带,神行步履这三件最基础,最廉价的低端灵装。
其中索灵法衣,提供初级防护,价值八十灵砂,清醒束带,避免一些神魂法术侵扰,值五十灵砂,而神行步履顾名思义,就是可以让奔跑速度提升一些,便宜到凡人中的那些行脚商人都买得起。
毕竟走得快,遇到了劫道的匪徒,也能跑的掉。
因为廉价到在凡人世界也家喻户晓,再加上价格数目,这三件灵装也各自有了绰号,分别为索八、清五、崴脚履,合称屌丝三宝。
当然,对于凡人来说,还是极其昂贵的,可以做传家宝。
“我不卖了!”
陆安之没有犹豫,右手一伸:“灵果还我!”
“凡人……”
主事还要再说,一道略显沙哑的女声打断了他。
“永寿堂什么时候也开始强买强卖了?对方还是个凡人,你的脸呢?”
陆安之回头,便是一阵眼晕。
大!
实在是太大了!
说话之人是从药室走出的一位女子,大概二十七、八岁,鹅蛋脸,没有化妆,但是素颜依旧美艳动人,不过没人会注意她的容貌。
因为大家看到她的第一时间,视线便会不由自主的落在她的胸前。
太伟岸!
太巨大了!
简直像是把两大大木瓜,一左一右,塞到了胸前的衣服里。
女子每走一步,大木瓜都颤颤巍巍,仿佛要掉出来似的。
“老板娘,你要管我们永寿堂的事?”
主事虽然称呼的是老板娘,可话语中满是轻蔑,因为这个女子是一个散修,境界不高,才炼气大乘而已,在二心桥街经营着一家杂货店,以此为生。
女子没有回答,而是冷着脸,直接念了一句诗号!
“若有诗书藏于心,岁月从不败美人!”
嚯!
药堂里的修士们,听到这句定场诗,都开始叫好起哄。
在修真界,有个不成文的惯例,念诗号就是要动手的前兆,也算是一种自报根脚!
告诉对方,惹不起,就赶紧滚。
摩娑素月,人世俯仰已千年,
鸿鹄再展,天地尽揽唯心安!
这是小仙州顶级豪门鸠摩宫的定场诗,这是一个全是妖修的宗门,出了名的好斗,嗜杀!
所以它家的定场诗也格外的有威慑力,等闲的散修,是决计不敢惹的,听到就会怂。
不过老板娘这句,显然是自己写的。
当然,个人修士,也可以有诗号,但如果战绩不够彪炳,就会成为笑话。
比如现在。
“哈哈,就凭你?白月蘅,你是要笑死我吗?”
主事余沧山皮笑肉不笑:“真以为我是吃素的呀,老子馋你这对柰子很久了,信不信老子明天敲你闷棍?”
陆安之皱眉,实锤了,这家伙绝对是个妖修,因为只有妖修,才会这么肆无忌惮,随心所欲。
“来呀,你当我白月蘅是吓大的呀?”
老板娘一撸袖子,便准备干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