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章 花魁
清晨。
阳光透过窗楞,将屋子染成金黄之色。
听外面不知名鸟儿喳喳乱叫,江舫从睡梦中醒来,先坐在床头闭目练气,三个周天结束后将内息灌入气海。又找出放在一旁的火石,轻轻催动,缕缕真气从气海游至手腕,意念所致,火石冒出一团耀眼蓝焰。
“魔幻现实。”
看着掌心处有生命般上下跳动的火苗,江舫脸上露出一丝欣慰笑意,
等火焰熄灭,定了定神,穿衣下床走出房间。
今天衙门要搜捕作恶多端的老猿猴,为防夜长梦多,老王于日出之前就已离开;煮饭阿嬷要去城西挑选新鲜果蔬,做好饭菜后也挎着篮子出了门。此时偌大的院子里只剩下江舫与李希两人。
“江哥。”李希将菜碟推向江舫:“赶紧吃,吃完咱们出发。”
“出发?”
“你忘了?昨晚你答应我,今天要陪我去望春楼。”
望春楼?
江舫哦了一声,埋头吃饭。
昨天事情太多,连梦中也在修炼九天大衍决,李希要是不提,他还真把这件事忘了。
吃着,李希为江舫介绍望春楼的相关情况。
信阳县规模不大,城里面的休闲场所相对匮乏,能叫出名字的娱乐会管更是少之又少。数一数,一共只有桃花院、东风居、望春楼三家。三家之中,桃花院是一个妓院,里面是姿色中下的失足妇女;东风居是一个赌场,里面是汗臭冲天的赤膊壮汉。
李希洁身自好,失足妇女不是他的目标;家财万贯,对东风居也不感兴趣。
算来算去,只有望春楼,才符合他清纯富二代的身份。
相比桃花院和东风居,望春楼里的姑娘大多念过私塾读过一些诗书,又擅长琴棋书画,相貌也比寻常女子精致,是公子贵人放松身心陶冶情操的不二之选。李希这些年心事重重,烦闷无助时,便常去望春楼寻找慰藉,对他而言,那里是除李府之外的第二港湾。
“你不应该叫李希,你应该叫韦希,韦是韦小宝的韦。”江舫放下碗筷,抹了把嘴道:“走吧,带江哥去你的后宫转转。”
......
望春楼坐落在双阳路以南,是一座高三层的红木小楼,屋檐四处用五色丝绸系着精美铜铃,微风吹动铜铃发出悦耳叮咚,以此彰显设计者的小清新小讲究。离了老远距离,就看到几十个老少年们聚在楼前眉飞色舞,等走近几步,更能听到此起彼伏的说笑——
“王公子才高八斗,曾受东郡名士亲自指点,如果没有意外,今天张花魁的座上宾便是王公子了!”一位年纪在三十左右、穿得体白色长衫的男子摇晃手中折扇,看似在讨好,眉眼却隐有敌意:“传说张花魁姿色卓绝,寻常男子看一眼便要失魂落魄,王公子可得小心了。”
“张公子不必过谦,据王某所知,张公子是东郡诗词大家黄老爷子的得意门徒,已尽得黄老爷子对仗真传,今日张花魁的贵席非张公子莫属!”另一位年纪与张公子相仿、穿黑色长衫的男子颔首行礼,看似在恭维,脸上却隐有傲意:“听说张公子最近受了风寒,等会儿见了花魁可得当心,免得她趁你病要你命勾走你的小魂。”
说完,对视而笑,一副“天下英雄唯你我二人”的潇洒。
过了片刻,
在江舫与李希刚走近人堆的时候,
望春楼三楼某房,窗户从里面推开缝隙,一条大红绸缎瀑布般悬挂而落,上面鸳鸯戏水活灵活现,但更吸引人注目的是八个秀气金字“文采之巅、望春之畔”。众人本就喧闹不休,见这八字后更精神抖擞,一个个蹦着跳着仰着脖子张望,恨不得身生双翅一跃而起穿过缝隙直达闺房。
“他们这是干嘛呢?”江舫有些疑惑:“文采之巅望春之畔又是什么意思?”
“斗诗呢!今天有好戏看了!”
李希神色激动,一边张望一边解释。
作为城中仅有的两家服务场所,为了在和桃花院的争斗中脱颖而出,望春楼别出心裁根据自身特色推出了一系列“周边活动”,其中最为大众追捧的就是“斗诗”——来望春楼消费的多是自命不凡的城中公子,如果两位或者两位以上的公子同时点中一名姑娘,那为了争取该姑娘的归属权,两位公子要当众作诗作词Battle,获胜方带姑娘开房,失败方回家磨炼手艺。如果同时看中某姑娘的公子人数过多,Battle就变成选秀,斗诗升级为斗诗大会。
“这得多饥渴啊。”看着周围上蹿下跳的公子哥,江舫哭笑不得:“平时都没见过女人?”
“江哥你错了。”李希指着虚掩的窗缝,眼里神采奕奕:“他们要争的,不是一般姑娘,是张花魁!”可能是太过激动的原因,说话声音有些轻微颤抖,若不是裤裆无恙,江舫真想为他介绍九芝堂不含糖六味地黄。
张花魁真名叫张仁花,
没有人知道她以前住在哪里,也没有人知道她以前做过什么,
她就像是一阵风,于数月前轻轻飘进望春楼,成为望春楼独一无二的至高花魁。并于一日之后取代自家老婆,成为城中万千糙汉最想得到的女人。
“倾城?这么夸张?”
江舫忍不住质疑,
二十一世纪美容研究表明,古时候空气干燥不利于皮肤保养,所以越靠前的朝代美女质量越低。大胆推测,杨贵妃是唐朝美女,史官形容她“白皙丰腴”,也就是个稍白了点的胖妞;貂蝉是东汉美女,史官形容她“美若惊鸿”,也就是外表不够出众要靠其他事物联动联想弥补;西施是战国美女,史官形容她“眉目含情”,也就是浑身上下只有眼睛稍微像点样。
从这个角度,张仁花张花魁的姿色,大概等同于你同班百分之八十五的女同学。
这也很符合常规逻辑——在一个“穿上军装安能辨我是雌雄,卸下军装贴上花黄就能出门迷倒一片”的蛮荒时代,只要你稍微耐看点,就能被发情期的雄兽当做天仙。